戒除邪淫

性学家朱琪劝告李银河:不要做“妈咪王”

时间:2014/5/30 6:27:23   作者:妙音   来源:学佛社区网   阅读:1980   评论:0

不要做妈咪王——男性对女性进行性剥削的头号帮凶

——李银河应实行卖淫非罪化根治对性工作者犯罪 

朱琪

 

性学家朱琪劝告李银河:不要做“妈咪王”

李银河妄言只要“实行卖淫非罪化”,也就是政府批准设立红灯区,加上商业性工作者的称谓,使妓女合法化,便可以“根治对性工作者犯罪”,这实在是天真的臆想。欧美国家自上个世纪60年代性自由高潮以来,性行为早已很自由了,可是嫖娼卖淫却并不因此见轻,反倒是日趋严重。如若深究其根源,则应归咎于性自由纵容了男性原始的非理性生殖本能。性行为的社会约束一旦减弱,男性随时可以激发的性冲动便会变得愈加不可克制。

在性自由的条件下,性发泄虽然随处可得,但是男性中仍有不少人总嫌不满足,还要违法嫖妓,这是由男性天生的更多地占有女性的原始生殖本能决定的。植根于亿万年来由自然选择形成的基因之中,极为稳定,几千年的文明教化,丝毫不可能改变有着亿万年历史的男性基因物质基础,所以也改变不了受基因控制的男性非理性本能行为。任何非理性原始本能如果不受社会约束,就会严重阻碍人类的生存发展和文明进步,而能够有效控制男性非理性的生殖本能行为的,只有文明教化和道德法律。

就人类社会而言,虽然所有文明民族都毫不例外地有着严格的道德和法律,但是出于基因表达的顽强性,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里,男性总会挖空心思寻找合法理由,或者采取非法手段,千方百计更多地占有女性。从古代帝王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达官贵人和地主老财的三妻四妾,到现代的婚外姘情妇、包二奶、包三奶,乃至古今中外都有的嫖妓、强奸都在此列。须知在嫖妓和强奸者中,已婚的并不比未婚的少,甚至更多。所以离开文明教化和道德法律,想要依靠性自由和妓女合法化去解决男性对女性的性剥削问题,不仅减少不了对“性工作者犯罪”,反而会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和严重。因为性工作者的桂冠并不能使妓女的头上出现光环,卖淫的社会实质决定了妓女的羞辱地位,实行卖淫非罪化”和赐予妓女任何美妙的头衔,也都改变不了妓女受男性性欺凌、性压榨、性剥削的本质,更不可能使她们的处境变得稍稍安全些。企图从妓女身上搜刮钱财的犯罪分子,在没有人愿意当妓女的情况下,也会逼良为娼制造妓女。在中国当前色情业泛滥的状况下,一旦“妓女合法化”,黑社会将会何等猖獗地压榨妓女是可想而知的。

男权社会里的所谓“妓女合法化”,还有眼下正时髦的所谓尊重妓女人格的“商业性工作者”名称,都是当代男权继续欺压、奴役女性的伪善表现。这样做,既能够推卸为女性安排正当工作的责任,又可以满足男性发泄非理性的原始本能之需,实在是一举两得。然而“妓女合法化”的红灯区,加上“商业性工作者”的正式职业称谓,却从法律上把原本是人的女性物化为商品,使得妓女从此不再是人,她们也就此万劫不复,彻底沦为男性可以用金钱自由买取以供玩乐的货物。可以让妓女得到心理安慰和自我满足的“商业性工作者”称号,已经成为禁锢她们思想的精神枷锁,从精神上束缚她们,使之心甘情愿地成为男性驯服的性工具、性奴隶。因此“商业性工作者”一词,除了十足的伪善和欺骗外,哪里还谈得上有半点人格尊严可言。西方的荷兰等国,不是都已经把妓女放进橱窗,使之成为任凭嫖客自由挑选的商品了吗?

在至今还是由男人掌握着大权的国家里,处于强势地位执政当权的男性,对于为女性安排适当的工作,有着不容推委的责任。可是总还有那么一些人,特别是有关的男性学者,偶尔也会有忘了本的女性出来帮腔,例如李银河女士。他们不是千方百计地帮助政府出注意想办法,为女性广开正当的就业门路,从正面解决嫖娼卖淫问题,而是企图用所谓“妓女合法化”和“商业性工作者”来姑息迁就社会丑恶现象,甚至以此作为解决女性就业的途径。而不法之徒则更以各种非法和犯罪手段从妓女身上搜刮钱财。“妓女合法化”对社会造成的恶果必然是腐蚀灵魂,毒化观念,败坏风气,沦丧道德,不但放纵丧失理性的男人继续玩弄、欺压、剥削女性,而且还为虎作伥,积极为此创造条件。对此,请问李银河女士,人性何在?天理何在?道义又何在?

值得称道的应该是瑞典,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算得上男女真正平等的国度里,各级政府官员和议会议员的男女人数相当,取缔嫖娼卖淫的法律才最后找准了重点。一方面政府积极帮助作为弱者的妓女学习技能,提供就业机会,而不是抓捕关押她们;另一方面,严厉惩罚嫖客,一律逮捕判刑。自1999年通过惩治嫖娼法律以来,仅仅三四年时间,就使瑞典成为欧洲唯一的一块基本没有嫖娼卖淫的净土,这才是真正维护了女性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由此可知,嫖娼卖淫都是男性的罪恶,女性是受害的弱者。所以人类社会只有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才能最后消灭嫖娼卖淫。人类必须用道德教化和法律制裁来严格制约丧失理性的男性,必须严厉惩罚嫖客,以解救和保护女性,而决不能用伪善的语言欺骗女性。自古以来,女性为争取男女平等而付出的代价还少吗?“性工作者”将使女性从法律上成为一个完全丧人格尊严的性奴隶,因此女性必须自尊自强,为了维护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决不能陶醉于“性工作者”的美丽头衔,陶醉的结果必然会带来男性对女性更加肆意的蹂躏,因而女性必定会为此付出更加惨痛和沉重的代价,这就是丧失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不是呼吁更加严厉地惩罚罪恶的以女性为玩物的嫖客和从妓女身上搜刮钱财的犯罪分子,而是出主意用实行卖淫非罪化”和赐予妓女“性工作者”的美妙头衔,让受欺凌的弱者逆来顺受,甘心做性奴隶。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出这样的主意更加伪善,更可憎恶的?

 

朱琪:中国性学会副理事长,曾任中国性学会秘书长和《中国性科学》杂志主编,原卫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长期从事内科临床,卫生防疫和医学教育,原卫生部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疾病预防研究室,艾滋病性病预防教育等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致力性的生物社会学和性伦理道德教育研究,提出过有见地的研究报告,著有《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读本》,主编《性与生殖》。任《中国性科学百科全书》性教育篇主编,《人类性行为要受到约束吗?》获第三届全国科学优秀科普作品二等奖。北京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海淀区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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