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除邪淫

推行“性教育”的山东教育官员竟不及汪精卫有骨气

时间:2015/3/12 7:38:04   作者:2xt_妙音   来源:学佛社区网   阅读:918   评论:1
  性学家方刚主编的《中学性教育教案库》准备在山东推广,引来网上一片反对声。我看过方刚的专著《裸体主义者》,感觉是个术业有专攻的学者,该书结尾提出希望迎来“华人裸体主义者们灿烂的明天”,也与方刚长期以来支持性解放、鼓吹性教育的倾向一致。正因为方刚的观点与中国传统价值观相违背,一些教师和家长一听到方刚的名字就满腔怒火,激烈反对在山东中小学搞的“性教育”。 当然也有一些人支持方刚,其中就包括引进《中学性教育教案库》的官员,至于中国的媒体是否支持方刚,因为目前还没从纸质媒体、电视或有影响力的网站如腾讯、搜狐上看到这方面的新闻,也没看到有媒体报道家长们集体到山东教育部门讨说法的新闻,所以不好下结论。但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山东省的教育部门在未经广大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就强制推行方刚式的“性教育”,就侵犯了民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无论“性教育”的支持者们理由多么冠冕堂皇,你们都不能侵犯民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法律的底线,是最起码的政治伦理,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这正如医生给病人治病,医生是专家,而病人往往对医学方面的问题一无所知,但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对医生用什么药都是有知情权的,也有选择其他医生的权利。教育上的问题,未成年人的家长也有最终和最后的决定权。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有权知道孩子在学校里学什么。如果家长们不认同学校里讲授的东西,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也有权让孩子不上这个教师的课。所以一些家长到教育部门讨说法,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完全正义的、合法的。德国法学家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开头就说,没有这种对不法的抗争,权利将成为非法。因此,那些对家长们到教育部门讨说法一事冷嘲热讽的“公知”们请认真想一想。他们不仅是在争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是在为你们争一种在任何国家都有的家长对孩子所受教育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以美国和新加坡为例。美国不是所有学校都搞避孕套式的性教育,有很多学校推行的是守贞教育。如果学校要搞如何使用避孕套的教育,会先通知家长,说明如果孩子不接受性教育,读书期间怀孕或得了艾滋病,学校不负责。如果家长坚持不让孩子接受避孕教育,学校也不会勉强。新加坡的学校会发函给家长,说明性教育的内容,如果家长不同意,签了字之后,学校就不会让他的孩子上“性教育”课。新加坡教育部还鼓励家长旁听性教育课程,如果觉得不妥,可随时让子女退出。曾经有女权组织在学校里搞“性教育”搞得太露骨,并有鼓励婚前性行为和同性恋之嫌,受到家长投诉后,被新加坡教育部轰出校园,并禁止所有校外机构再进学校开展“性教育”。所以无论是自称为“民主灯塔”的美国,还是被西方视为专制国家的新加坡,在“性教育”问题上都能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一些“专家”整天说要向西方学习,彭晓辉上次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还叫嚣要对不搞“性教育”的学校进行一票否决,这些“专家”怎么就不学学西方国家如何尊重老百姓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还有一个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的问题是,《中学生性教育教案库》的书名本身就有不妥,性学家彭晓辉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国家有法规,要在中小学开展性教育课程”也是信口开河。我国其实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要求在学校里开展“性教育”,甚至连“性教育”一词都没在法律法规中出现过。“性教育”是“关于人类的生殖、生活、生理需要、交媾以及其他方面性行为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规定的“青春期教育”不能跟性教育划等号。而青春期教育的对象是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完整的说法是“青春期健康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12条有规定“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但这个“性健康教育”并不能等同于“关于人类的生殖、生活、生理需要、交媾以及其他方面性行为的教育”。国家教委、计生委1988年8月24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在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的通知》是一个红头文件,严格来说还不能说是“法规”,只能算是规范性文件。但就算这个通知能够算得上“法规”,通知中提到的“性生理、性心理和性道德”也不能等同于“关于人类的生殖、生活、生理需要、交媾以及其他方面性行为的教育”。1990年国家教委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也没提到“性教育”。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规范》里对小学生健康教育的内容根本就没提到男女两性的差异,只有一句“预防性侵犯”,对中学生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理解社会对性道德的规范”,其余跟《生理卫生》课本上讲的差不多,更没提到教学生避孕。所以山东教育部门的做法缺乏法律的支持,底气不足。任何行政措施,就算有法律的支持,如果老百姓一直都在抵制、反抗,最后往往会以修改法律迎合民意告终,正如英国历史上的“炉捐”、还有我国以前的“暂住证”和收容制度。而没有法律支持的行政行为,如果老百姓反对的声音强烈,基层官员还要强制推行,激起民愤,结局往往就是官员的乌纱帽被摘掉,以平息民愤。
  
  一些性教育的支持者在面对反对的民意时,就会祭出“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法宝,认为群众都是性盲,只有专家才是正确的。这个问题我已经说过多次了,虽然群众不一定正确,但专家也不等于就正确。方刚在济南的“中学性教育理念与操作”培训上称:有的学校不敢对学生进行性教育,因为“性”被污名化。他这句话已经偷换了概念,“性”从来就没有污名,被污名化的是“性解放”而不是“性”。犯这种低级错误的专家说的话还有多少可信度?但既然山东教育部门能将大量纳税人的钱或者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钱用在搞这个项目上,说明他们认为这样做是有好处的,这里引用一句深受“公知”们推崇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的一句话,山东的教育部门是“想把一个被认为是对人民有益的教条强加于人民身上。”
  
  这里日本为例来看看“性教育”到底有没有好处: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日本以前一直没搞过什么“性教育”,而是要求女学生洁身自爱,也没什么未婚怀孕、人流等现象。日本战败后,美国一面立即大规模地向日本输入在日语中被称为“粕取文化”的色情文化,一面对日本的教育指手划脚,并派出27名著名教育家组成“美国教育使节团”来到日本,调查了日本的教育状况,对日本教育改革提出了很多建议,从此日本的学校课程设置、灌输的价值观就打上了深深的美国烙印。1970年代,日本教育界放弃了原来的“纯洁教育”,开始搞“性教育”。这种性教育有没有好处呢?
  
  我专门查阅了学者何培忠的《中日青年生活观比较》一书,书中有一个问题是“有关性的知识,你是从哪里得来的?”中国初中生称从学校老师那里得来的占26.9%、高中生称从学校老师那里得来的占10.6%,而日本初中生称从学校老师那里得来的占11.5%,高中生称从学校老师那里得来的占6.8%(113页)。日本学生的性知识主要来源是“朋友”,无论初高中生都有44%以上称从朋友那里得来性知识。也就是说,上世纪末日本学校里搞的“性教育”其实根本就没起到传播正确性知识的作用。你讲的东西,学生们早就懂了,你还去教学生如何用避孕套,其实就是校方表示了一个对婚前性行为不反对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学校里让男女学生坐在一起接受“性教育”,让本来不宜公开说的“性”登堂入室,实际上就是对孩子们的性刺激和性教唆。据NHK舆论调查所的统计表明,早在70年代,强烈反对婚前性行为的女青年已经成为少数派,降到43%;80年代,又进一步降到17%,至于赞成婚前性行为的男青年则高达95%。性观念的开放必然导致未婚怀孕率上升。在1975~1985年的10年间,10~19岁的少女人工流产上升131.1%,也就是说,日本战败后色情文化的流行造成日本青少年的性乱现象,后来以学校名义搞的“性教育”其实是为这种现象推波助澜。当前日本的“性解放”已经是积重难返,已经到了母亲对女儿夜不归宿或出售内衣也不敢过问的地步。1999年日本昭和女子大学社会心理学教授伊田明先生在谈及日本青年人对“性”的态度时也不无忧虑。“性解放”也导致日本青年沉溺于享乐,有钱的去玩女人,没钱的也可以从色情作品中得到性满足,日本的“新人类”对学习和工作的态度已经大不如二战后出生的老一辈人,教育界人士用“学级崩溃”来形容现在的中小学,传统的“师道尊严”和勤奋好学已经代之以大量逃学、校园暴力。连东京大学的学生都说读大学就是为了玩。日本青年对工作的态度更是玩世不恭。如果借用日本企业人士的话来形容,那就是“把日本的将来交给这样一代人,日本非垮不可!”
  
  美国在二战后一直不遗余力地向日本、韩国、菲律宾和中国的台湾地区推销“性解放”,上世纪70年代还可以将美国人的这种做法理解为输出“普世价值”,但在1980年代美国社会已经体验到“性解放”的苦果后,美国人还继续向包括中国、日本在内的东方国家推销性解放和“性教育”就是别有用心了。
  
  按理说,教育工作者和媒体人是最崇尚“科学”和“民主”这两大价值观的,遗憾的是,山东教育部门和当地媒体对这件事的处理过程中,根本就没有“赛先生”和“德先生”的影子,看不到对事实和民意的半点尊重。事实就是性教育有百害而难得一利,教育部门的人不可能不知道赋权式的“性教育”无论在日本、美国还是瑞典都造成破坏社会风气、制造大量离婚家庭和问题儿童的后果;就算是在日本侵华时期,汪伪政府在教育问题上也能尊重民意,顶住日本人的压力,不在小学开设日语课。今天山东教育部门的做法难道连汪精卫都不如吗?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最后还是那句话,无论山东的教育部门和热心推动性教育的“专家”说得多好听,只要你们不尊重老百姓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老百姓就可以让你们下课。如果你们想亲自试试民意的力量,那只管继续去试。

标签:推行 性教育 教育 山东 官员 
相关评论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   愿我离欲命终时   尽除一切诸障碍   面见彼佛阿弥陀   即得往生安乐刹   

京ICP备20016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