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云大师:“为了树立佛光山的宗风思想,维护山门纲常纪律,贫僧也为徒众立下《佛光山十二条门规》,作为四众弟子依此修道的准则。这十二条门规是:一、不违期剃染;二、不私建道场;三、不夜宿俗家;四、不私交信者;五、不共财往来;六、不私自募缘;七、不染污僧伦;八、不私自请托;九、不私收徒众;十、不私置产业;十一、不私蓄金钱;十二、不私造饮食。在佛教里,这些规矩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因为佛光山不是个人,而是一个教团,佛光人的作为,不能只为个人求安乐。凡有所作,都要想到团体、大众,都要顾及团队精神,要有大我的观念。大众依共同法则、共同制度,共同所信、共同所依,共同的自由,作为行事的准则,这就是所谓‘集体创作、制度领导、非佛不作、唯法所依’。”
注:星云大师,当代高僧,1967年开创佛光山,以弘扬“人间佛教”为宗风,并树立“以文化弘扬佛法,以教育培养人才,以慈善福利社会,以共修净化人心”之宗旨,致力推动佛教教育、文化、慈善、弘法事业。星云大师自幼读《菜根谭》,后来弘法开示也常借鉴相应句式,日积月累,类似法语汇集成书,也题为《佛光菜根谭》,在文字上采用对仗形式,但却是白话文,更加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