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部分教师接受了《中学生性教育教案库》的培训,引发一些家长不安甚至抗议。教育者先受教育,既然教师接受了培训,下一步当然就是要对这些家长的孩子进行“性教育”,为人父母者因此动怒也是情理之中。
我在这里提醒一下山东的教育部门的领导,你们搞这个培训已经是行政失当行为,如果你们真敢在学校里推广这种"性教育",我敢保证你们的乌纱帽也保不住。因为近年来的同类事件中,如果责任人在处理过程中出现行政违法,最后都是以相关官员被免职而告终。
首先,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性教育”一词。某些学者和媒体将我国法律法规中的“青春期教育”、“健康教育”曲解歪说成“性教育”,至今未得到官方正式认可和社会的广泛接受。既然我国法律中根本就没有“性教育”的说法,你再拿宪法中“公民有受教育义务”的条文来唬人就是自欺欺人。既然在学校里搞“性教育”于法无据,如果教育部门一定要搞,就是行政违法行为。学者也好、教师也好、教育部门也好,都没有对我们的孩子进行“性教育”的权利,也没有这个义务。教育行政部门浪费教师们的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用纳税人的钱或者美国人资助的钱去搞这种“培训”,已经是行政失当行为,否则家长们不会出来讨说法。如果你们真的敢让这些教师去给孩子们做什么“性教育”,就是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到时出来讨说法的恐怕就不是几十名家长。事情闹大了,谁也保不了你们。
其次,家长有拒绝让孩子接受家庭以外成员的“性教育”的权利。因为谁都不能剥夺老百姓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谁家的孩子谁家抱,是鼓励孩子婚前守贞还是给孩子“赋权”,是作为监护人的家长的事,不关“性学家”的事。无论美国还是新加坡,家长也都对学校搞的“性教育”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可以选择让孩子不去学。虽然方刚口口声声称“赋权型性教育”有益,但已经有充分数据证明这种“性教育”危害极大,方刚提供的用来支持“赋权型”性教育的数据都是伪造的。日本居高不下的少女人流率和瑞典排全球第二的高离婚率,都拜某些专家整天鼓吹的“性教育”所赐。美国离婚率高的族群则主要是性观念开放的黑人、拉美裔人,强调婚前守贞的白人和犹太人离婚率则较低。如果山东教育部门的官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强迫孩子们接受这种争议极大的“性教育”,引发群体事件,你们的官也就做到头了。你可以说是“上面”的要求,但请先看看《三国演义》里曹操杀粮官的故事。
我们不想把学术问题变成政治问题。性教育到底是有益还是有害,是一个学术问题。但能不能强迫未成年人接受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的“性教育”,就已经不是学术问题,而是一个大是大非的政治问题。所以真正把学术问题变成政治问题的,是动用公权力去推动“性教育”的官员。学术问题可以通过辩论解决,政治问题最终只会向官员而非向学者追责,在此提醒某些企图强行推动“性教育”的官员,不要用自己的政治前途为某些鼓吹“性解放”的学者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