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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日接到《歧路指归》二本,见后附之徽章,颇不谓然。民国二年北京法源寺道阶法师做佛诞纪念会,以释迦佛像为徽章,光绝不知其事。事后道阶来普陀,送光一徽章,光痛斥其亵渎。至十二年仍复如是。上海亦仿而行之,今居士亦仿而行之。作俑之罪,始于道阶。道阶尚能讲经,而于恭敬尊重完全不讲,亦可叹也。彼会所来之一切人员,各须身佩一徽章。若佩之拜佛,亦不合宜。佩之拜人,则彼此折福。然现在由道阶提倡,已成通规。光亦知此事不易收拾,然以居士过爱,不能不为一说耳。
——摘自《印光大师文钞 复邬崇音居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