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钞原文: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弥陀佛,而未达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但以决志愿求生故,如子忆母,无时暂忘。此未达理性。而但依事修持也。理持者,信西方阿弥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心具者,自心原具此理,心造者,依心具之理而起修,则此理方能彰显,故名为造。心具即理体,心造即事修。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即是心作佛。是心作佛,即称性起修。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修德有功,性德方显。虽悟理而仍不废事,方为真修。否则便堕执理废事之狂妄知见矣。故下曰: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为系心之境,令不暂忘也。此种解法,千古未有。实为机理双契,理事圆融,非法身大士,孰克臻此。以事持纵未悟理,岂能出于理外。不过行人自心未能圆悟。既悟焉,则即事是理。岂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离事,事不离理。事理无二,如人身心,二俱同时运用。断未有心与身,彼此分张者。达人则欲不融合而不可得。狂妄知见,执理废事,则便不融合矣。
白话文:
注重事修的人,相信有西方阿弥陀佛,只是还未通达明了“是心是佛,是心作佛”的道理,但是求生西方的决心很坚决,如子忆母,没有忘记的时候。这是不懂理性,但能依事修持的人。注重理修的人,相信西方阿弥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心具就是自心原具此理,心造就是依照心具之理起修,理性才能显露,故名为“造”。心具即理体,心造即事修。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即是心作佛。是心作佛,即称性起修;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修德有功,性德才显。悟理之后,仍不废事修,才为真修,否则便堕落于“执理废事”的狂妄知见中了。所以说:“以自心所具所造的六字或四字洪名,为系心之境,让人时刻不要忘记。”此种解法,千古未有,而实为契理契机,理事圆融。非法身大士,谁能达到这种境界?因为注重事修的人,纵然未能悟理,而事修难道又能出于理外?只不过注重事修的人,自心未能圆悟,一旦圆悟,则即事即理。难道所悟之理,不在事中吗?理不离事,事不离理,事理无二,如人的身心合一,二者同时运用,绝对没有心与身彼此分开的。大聪明人,想要不融合事理是做不到的。只是那些有狂妄知见,执理废事的人,才不能融合事与理。(正)复马契西书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