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司法医学警察,就是俗话说的“法医”。我工作的这个实验室专门为两所中级法院和四个区县公安分局提供司法医学鉴定上的支持。简单一点说,如果哪里发生了命案,就会把尸体送到我们实验室,由我们进行检查,找出死亡原因,出具一份报告,递交给法院或者公安局。
死亡现象是因果铁律的最好证明
人有生必然有死。人的死亡原因五花八门,很难想象。但是,在我们出具正式报告的时候,有严格的格式。一般来说,分为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辅助死因、诱导死因以及联合死因。我之所以解释这些专业术语,是想说,我们这个社会对死亡是有一整套完整的逻辑体系的,而且认为,这个逻辑体系完全可以实现对死亡的正确解释。
比如说,一起交通事故中,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被电动车撞倒,头部撞到路边的水泥路桩,就这样死了。其死亡检查报告会这样说“头部钝器损伤致使闭合性颅骨骨折,继发性颅内感染,多脏器衰竭,免疫系统紊乱死亡”。其中,头部损伤是根本死因,颅内感染是直接死因,免疫系统紊乱就是辅助死因。
但是,这样的解释真的能够解答“一个人为什么会死去”这样一个重大的问题吗?我从事法医工作二十六年,一直对这个现象感到困惑。因为在同样的损伤下,有人会死掉,有人则会活下来。有人遭受了很小的损伤就死掉了,有人则遭受了很大的损伤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后来我接触了佛法,在对佛法有了 一些粗浅的认识之后,对这个问题就释然了。死亡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是人生的 一个结果,是因果律的一个环节。如果从 这个角度来认识,我们就能够十分清晰地认清死亡的真相。
所以,最近几年,我对自己经手的案子都进行了更加深人的调查,做了很多笔记,越来越感到,死亡不是偶然发生的,它是因果铁律的最好证明。我听到有些亡者家属向我痛苦地陈述:为什么死者那么善良,却偏偏中年早逝?为什么某某坏人 做尽了恶事,却享有高寿?为什么一生谨慎的人,却遭遇飞来横祸?为什么那些粗心大意的莽汉,千万次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却从来毫发无损?
我就想,所有的怨恨,都来自于对因果的不明。